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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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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2-18 22:40:4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引业
  牵引五趣四生等果之业。又作引因、牵引业、总报业。为「满业」之对称。即感有情总报果体之强胜业。大小乘解其名义,其说有异。

  (一)小乘之说:俱舍论卷十七谓,业能引众同分等为引业,圆满庄严其同分者为满业。即引业约因,满业约果而解,此即业果相对。又业有顺现业、顺生业、顺后业、顺不定业四种,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四中,就顺现等四业配于引、满二业,举出三师之异说,即:

  (1)顺次生受业与顺后次受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;顺现法受业与顺不定受业则能满众同分果,不能引众同分果。

  (2)顺现法受业能满众同分果,不能引众同分果;余三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。

  (3)四业皆能引众同分果,亦能满众同分果。俱舍论卷十五即取此中之第二说。 

  (二)大乘之说:成唯识论述记卷二、唯识论泉钞等有二解,其中,总报业感总报之果,同时扶其余劣弱之业,使彼亦能感别报,称为引业;第六识之别报业圆满庄严第八总报之果体,称为满业。此即业业相对。又总报之果起时,其果能为增上缘,引生其余别报之果,称为引业;此别报之果能使总报之果圆满,则称满业。此即果果相对。 

  此外,引业唯限于一业或通于多业,引一生或通于多生,大小乘之说亦有不同。小乘主张引业唯限于一业,唯引一生,大乘则主张一多互为不定。然小乘中之经部亦同于大乘之说,主张一业引多生之义。

  〔大毗婆沙论卷十九、成唯识论卷二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、俱舍论宝疏卷十七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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