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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百喻经》译文及注解--妇女欲更求子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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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8 04:18:5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【译文】
过去有个女人,已有了一个儿子,还想要一个,就问其他女人:「谁能使我再有一个儿子?」 一位老太婆对这女人道:「我能使你实现求子的愿望,需要祭祀天神。」她问道:「需用何物来祭祀呢?」老太婆说道:「杀了你的儿子,拿他的血来祭祀天神,必定能有很多儿子。」这女人当时就听从了她的话,要杀自己的儿子。傍边一位聪明人嗤笑骂詈道:「你愚痴无知到了这般地步!还没有生出来的儿子,都还不知究竟能不能得?却想杀掉眼前的儿子。」

愚人也是这样,为了那还没有产生的快乐,自愿投身到火坑中去,做种种损害身体的苦行,为了能够生到天上去。

【原典】
往昔世时,有妇女人,始有一子,更欲求子。问余妇女:「谁有能使我重有子?」有一老母语此妇言:「我能使尔求子可得,当须祀天。」问老母言:「祀须何物?」老母语言:「杀汝之子,取血祀天,必得多子。」时此妇女,便随彼语,欲杀其子。傍有智人,嗤笑骂詈:「愚痴无智,乃至如此!未生子者,竟可得不?而杀现子。」

愚人亦尔,为未生乐,自投火坑,种种害身,为得生天。

【解说】
此则可与第二十九则<贫人烧粗褐衣喻>并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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